宁夏启动实施档案人才“135工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出台《宁夏档案人才“135工程”实施方案》,启动档案人才“135工程”和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
“十三五”期间,从全区各级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档案馆、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档案工作或档案学研究的在职人员中,选拔10名专家培养对象、30名档案工作优秀管理者培养对象、50名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对象,通过政策倾斜支持,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档案人才队伍。推荐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分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牵头单位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等三个步骤进行。入选人员将录入宁夏档案人才专家库,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全国档案专家人选。2017年推荐选拔工作自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方案》规定,对宁夏档案人才“135工程”入选人员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自治区档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一、二层次及自治区区直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地级市档案局负责本地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各级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因调离、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专业工作以及不参加有关活动、中期考核没有学术成果的培养对象,及时增补取得突出业绩,符合条件的各类档案专业人才。
《方案》规定,凡入选宁夏档案人才“135工程”的培养对象,将享受五项“优先权”,即:优先享有教育培训权利;优先承担或参与档案系统的重点工程和研究课题;优先申报重要科技成果评奖;优先参加自治区档案局组建的专家咨询和评审机构;优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对成长进步快、贡献突出的培养对象,允许破格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方案》要求,各地档案部门要制定本级档案人才工程选拔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档案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各牵头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真实可信。
宁夏档案人才“135工程”的实施,对提高宁夏档案人才研究开发能力和学术水平,提升档案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忠诚、高水平、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必将有力推进宁夏档案事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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