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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价值论(上)

2018/6/25 11:37:37      点击:

档案价值论(上)

丁海斌


摘要:档案价值实体来源于它所对应的人类活动,具体地说,主要是人类脑力劳动的凝结。档案通过为人们提供一种原始符号记录性经验事实而获得经验价值,经验价值是档案的根本价值,是档案价值的集中体现。档案价值具有客体客观性,即档案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具有对真善美的倾向性追求;档案价值具有主体客观性,即外在形态的客观性,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凭证、参考、情感三大基本作用;档案价值具有相对性,并在价值实现过程中表现为刚性律与柔性律的区别以及时效性的变化。

关键词:档案;原始符号记录;经验价值;经验事实


价值是事物存在的前提与基础。认识一个事物的价值,是我们怎样对待这个事物的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认为这个事物是有价值的,我们就会善待它;反之,我们就会抛弃它。认识档案的价值,是人们善待它的前提,也是档案事业存在的前提与发展的动力。

对事物价值的认识,是对事物认识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类的认识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类是对事物属性、特点、规律等的认识,我们称之为“事实认识”;另一类是对事物价值属性的评价,我们称之为“价值认识”。完整的认识过程应该是由这两种认识过程构成的,这两种认识也应是档案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档案价值认识可以被视作档案学体系中的基础理论之基础,因为它不仅是我们了解档案所必不可少的内容,更重要的它是这一事物存在的认识论前提。可以这样说,有什么样的档案价值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档案学理论。如果在这一重要问题上表现得不够成熟,一门学科就不能称之为成熟的学科,也无所谓各种流派,因为学术流派是以如何回答关于这一事物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为基本衡量标准的。但就目前档案学研究成果来看,价值认识明显有所欠缺。

近年来,笔者对如何运用哲学的理性的方法阐释档案价值的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提出档案的根本价值是“事实性经验价值”或“原始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即“一种可供了解和追溯历史事实的特殊意义”[1]。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阐述。

一、档案价值的概念、来源与本质

(一)基本概念

什么是价值?在哲学界有许多观点。本文所说的价值,是指事物的有用性,或称事物的“意义”。它既包括事物本身固有的有用性(客体价值),也包括事物对人的有用性(主体价值)和主客体联系中的有用性(关系价值),是事物在人类实践中三位一体(统一的而非分割的)的有用性。

关于价值的定义,哲学界有主体说、关系说、客体说等不同观点,档案学界也多采用其关系说、主体说等,如、。但笔者认为任何单一角度定义价值都是片面的,因此三位一体的整体认识的观点,伍振华[2]等学者亦有类似的观点。从价值定义出发,全面地认识价值与档案价值问题。

档案价值,简单地说就是档案的有用性。它既表现在自身固有的属性中,也表现在利用者的需要以及利用者与档案的联系中。它说到底是原始性符号记录所带来的价值。而选择怎样的哲学名词来表述这种“原始性符号记录的价值属性”呢?在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它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

档案是人们有意识保存起来的对已发生的某种人类实践活动的事实进行的记录,这种记录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经验事实,即过去的可供验证的事实,具有“一种可供了解和追溯历史事实的特殊意义”。因此,档案价值可以用“经验”这个哲学名词来表述,在人类社会价值体系中可归入经验价值的范畴中。

在近代哲学史上,随着自然科学、实验科学的长足发展,“经验”上升为哲学的主要概念[3]。所谓经验(experience),在哲学上通常是指感觉经验,即人们在同客观事物直接接触的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简而言之,感觉经验就是人们从客观事实中获得的认识。所谓经验价值,就是人们从过往的客观事物中获得的种种益处。记忆、档案、文物、图书等,都是人类经验价值的承载物,档案经验价值是人类经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档案经验价值,作为事物的一种有用性,是指档案作为原始符号记录,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面对它时,可以通过自己的感官(视觉、听觉等),了解前人留下的关于以往人类活动的记录信息,由此获得关于以往人类活动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并进而影响人们的实践活动。简单地说,档案通过为人们提供一种原始符号记录性经验事实而获得经验价值。

(二)来源与本质

1.档案价值实体来源于它所对应的人类实践活动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脱离实体而存在,价值也是如此。所谓“价值实体”,也就是价值的本源,即从所有价值物的最终极、最一般的始因或本原角度来客观地把握的价值范畴。

档案不同于自然物,它是一种人类的精神产品,它广泛地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按照实践哲学的观点,“人类的最终实在、本体、事实是人类物质生产的社会实践活动。”[4]当然,人类的这种形成价值本体的实践活动还包括社会与精神方面的实践活动。产生档案价值的人类实践活动,既包括人类物质生产的实践活动,也包括社会与精神层面的实践活动。而且,就档案价值来源的特殊性而言,后两者的地位有所凸显。

人类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马克思在探讨商品价值时称之为“人类劳动”)中产生了文件、档案,并赋予它们相应的价值。但文件与档案的价值属性是不同的,文件具有的是现实价值,档案具有的是经验价值。我们将实践赋予档案的这个价值我们称之为档案的“价值实体”。从价值实体角度,我们可以将档案价值归结为“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结果以符号记录方式实现的有序凝结”,简称“实践价值的原始性符号凝结”。

人的实践活动,除了在当时直接产生某种具体结果外,还会产生延续性、后续性的价值遗存。如在人脑中以生物形式存在的“记忆”遗存和在物质载体上以符号方式存在的“记录”遗存(档案)以及以实物方式存在的“文物”遗存,我们可以将它们称之为事物的经验价值物。这些具有后续意义的经验价值物,体现着人类历史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记忆、记录、文物等人类实践活动的延续方式,各有特点,各有不同的价值属性。它们分别为记忆性经验价值、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或称事实性经验价值)、实物呈现性经验价值。它们长期在人类社会中并存,并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即时价值(现实价值)→当事者以特定形式获取

人类活动人脑记忆性经验价值→当事者获取并可传授他人

经验价值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广泛性获取

实物呈现性经验价值→广泛性获取

具体地讲,就是人们在经过各种实践活动后,其所有各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会在人们的脑中留下某种“印记”,或者说以某种“记忆”(“记忆的痕迹是指记忆的编码。例如,一种回忆事件的网络组织的表征就是记忆的痕迹”[5]。)形式在人脑中枢神经细胞组织中形成或凝结成某种新的特定的“神经元连接形式或结构”并保存下来。即“以稳定的生物化学基础作为持久的记忆印记被固定下来”[6];同样,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在经过各种实践活动后,常常会以符号的形式留下另一种“印记”——原始符号记录——档案。档案的记录形式是人类发明的各种记录符号,一个事件在档案记录中就是符号的有序的特定排列,符号在记录中形成或凝结成某种特定的“符号元连接形式或结构”并保存下来。(关于记忆与记录及其价值的比较,本文不再展开)

由于所有人类活动都具有唯一性,历史不能重演,因此记载这种人类活动的档案也具有唯一性,其价值也具有唯一性或不重复性。

总之,就人类创造的经验价值物而言,档案具有原始性符号记录价值,即具有不重复性的事实性经验价值,是人类历史连续性和统一性的重要保证。

2.档案价值的根本来源是人在社会实践中能动的脑力劳动

马克思在揭示“商品价值”的“价值实体”时指出“价值实体不外是而且始终不外是已经耗费的劳动力——劳动”[7]

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它的实体是劳动,档案的价值实体主要是人在实践活动中付出的脑力劳动,它是具有特殊社会性质的劳动创造的。只有人类自身的“价值”或其“凝结价值实体”,也就是人类脑中神经系统的动态结构及其变化,才是世间所有事物(包括人类自身)之“价值”的最根本源泉。当然,创价档案事物的脑力劳动主体如果以“个人”为单位,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元的。但基于人类社会活动的群体性,其创价主体多数是多元的,他们一般为单一的群体主体,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为多元的群体主体(或称联合群体主体)。

关于创造档案价值的人类脑力劳动的相关问题,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创造档案价值的人类脑力劳动我们可以称之为“符号化”劳动。

创造档案价值的人类脑力劳动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它不但需要思考,更重要的是把思考的结果以符号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笔者称之为“符号化劳动”。马克思把凝结在物质产品身上的人类劳动称为“物化”劳动,有的学者对应地称凝结在精神产品身上的劳动为“‘象化’劳动,取抽象、形象之意”[8]

第二,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档案价值具有无形性、先天性。

 符号化劳动(或称象化劳动)创造的是精神产品,与物化劳动不同,它创造的无形价值。它需要一系列的转化过程,才能再转化为有形价值或无形价值。

人类的精神产品与自然物不同,自然物在产生时并没有价值意识,而人类的精神产品在产生过程中就贯穿了人的价值意识,人因为意识到它有价值而创造了它。档案价值并没有经历一个自发→自觉的过程,而是一个自始至终都贯穿着“自觉”的过程。因此,档案价值即使是从主观角度看,也具有先天性。而不像有些其他事物的价值取决于主体意识(需求)及与客体的关系,如自然物。

第三,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档案价值。

还需指出的是,作为社会的精神的价值物,人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在档案创价过程中起着本源性的作用,而且在价值关系层面上,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即:档案价值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可能性以及主体如何理解、构想和努力实现这种可能性,是通过主体的能动性在实践中完成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档案价值形成和档案价值实现两端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档案实体价值指数与它所对应的人类实践活动价值指数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档案价值是它所对应的人类活动的价值凝结和历史性延续,档案的价值指数与产生档案的人类活动的价值指数相一致。一般地说,档案所对应的人类活动越重大,档案的内在价值就越高;反之,就较低。

档案与它所对应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指数的关系,可以用以下数学式来表达:

Adaj∝Aj

其中:A代表某项过去发生的人类实践活动(或称某事件), Ada代表A项人类实践活动所产生的档案,j代表价值,∝表示两者成正比例关系,即“正比于”。该数学关系式的意思是:档案的价值正比于产生它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指。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两者的正比关系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们无法用它计算出绝对的价值数值,而是用它来表达“高低”、“大小”、价值内涵与特点等相对概念。

关于档案价值,由于档案这一事物的属性和特点决定,我们主要关心的是它的质的规定性,而对它的价值量只是做趋势性的判断。档案是“无价之宝”,具有的是不同于物质产品的无形价值,任何试图对档案价值做出准确的量的规定都是不可能、不科学的。

档案的价值不同于商品等必须以具体量来表达的事物的价值。商品价值与生产产品的劳动量密切相关,但档案价值则主要与创造它的人类劳动的质相关。在档案价值产生的过程中,其对应的人类实践活动、人类劳动、档案价值三者之间具有性质上的正相关性。

第二,A与Ada之间不是一个包含关系。A代表过去或当时所发生的事件,它与文件具有包含关系,两者分属于两个价值范畴。该事件完成时所形成的价值属于现实价值范畴,而其档案所形成的价值则属于经验价值范畴。两者具有不同的价值属性,但具有正相关的关系。

以上这种正比关系,与档案的本质属性相关。即档案由于是所对应历史事件的原始符号记录,所以其价值正比于该历史事件的价值。

4.档案价值的本质是人类的实践活动

档案价值就其总体和实质而言,是一个社会实践范畴,它标志着人类活动中主客体的动态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从其本质上看就是不断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即“产生需要——创造价值——实现价值——产生新的需要——创造和实现新的价值”的辩证循环运动的过程,主体与客体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实现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它与我们常说的“档案自然形成规律”相对应。

档案是非自然产物,它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人类社会活动主体根据客体对象的特点、本质、规律,根据主体的利益、目的、需要及本质力量进行创造社会价值的实践。这些人类实践就是社会价值的源泉,也是档案价值的源泉。人类活动的主体,“一是能动地探索事物的特点、本质和规律;二是能动地建构客体必然性与主体选择性的内在统一的价值关系;三是能动地进行价值的创造和实现”[9]

 

人类活动→价值形成→价值中介→价值实现→新的人类活动

↓                 ↓                  ↓

价值实体          主客体联系            社会需求

 

以上这个关系式包含了档案价值的三个维度:

一是客观存在的维度。它表现在这个关系式的前端,即人类的实践活动创造了档案价值实体。人所进行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其本质上看,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为此,就必须创造出满足需要的价值,使人们能够获得一定的利益,以保证和促进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主体总是要将自身的需要、目的输入客体,使客体发生符合主体需要的变化,其结果就是使客体获得了主体的本质力量,客体被塑造成为符合主体需要的对象,因而具有了对主体而言的价值。主体依据自身的本质力量开发、创造并赋予客体(档案)以社会的性质与价值。

二是人的需求维度。它表现在这个关系式的后端,即档案在人类活动中满足人的需要、实现其价值。就文明社会而言,档案价值这种具体而又具有普遍性的价值实体与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要求,又是社会生活秩序的重要内在维度。

三是主客体关系的维度。表现为价值中介性的人类管理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以凝聚客体价值、连接主体需要为目的,无论其使用库房、计算机、柜架等物理工具,还是使用系统、方案、标准等逻辑工具。这表现在这个关系式中联接前后的中端之中,通过这种联接,档案的价值得以呈现。

以上这三个维度的人类实践活动表现出档案价值评价主体的复杂性,即三个维度的人类实践活动主体都具有价值评价的功能,而不是单一群体主体作为评价主体。以实践为基础的价值评价过程贯穿了这三个维度的人类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实现了相互统一,它们包含了档案价值的全部意义,反映了档案价值的本质。

二、档案价值的理解

许多事物都具有经验价值,而档案的经验价值是一种什么样的经验价值呢?它与其他经验价值有何区别与联系呢?概括地说,档案经验价值是以符号为媒介,以符号记录为表现形式,向人们叙述经验事实的一种可追溯性价值。其中包含以下要点:

1. 档案的事实性经验价值来源于它具有的“原始符号记录”的本质属性

档案的根本价值与本质属性之间一定具有密切的关联,我们无法想象档案的本质属性(事物的本原)与档案价值无关。如果档案的“本质属性”无关乎其价值属性,它怎么会成为档案的本原?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所谓的档案的“本质属性”就不能成立。

事实上,档案的根本价值恰恰来源于档案的根本属性,即档案的事实性经验价值来源于它具有的“原始符号记录”的本质属性。我们可以称之为“原始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

顺便说一下:档案界原来把档案的本质属性规定为“原始记录性”,这是不准确的,因为文物、自然物等其他事物也具有“原始记录性”。事物的本质属性是指这个事物所特有的、能够把这个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事物本质的规定性。“原始记录性”并不能把档案与其他事物完全区别开来,而“原始符号记录”则可以把档案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所以,“原始符号记录”是更为准确的档案本质属性的表述方式。

这种事物的本质属性必然与其根本价值相联系,而事物的表象也必然与事物的作用的相联系。本质与表象、价值与作用是事物的相互联系、逻辑对称的一对概念。

2.档案价值是一种外在的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

档案信息是一种区别于动态信息的以符号方式固定下来的信息内容。这使得档案经验价值不是人头脑中的内在经验,而是一种外在的符号记录性经验价值。

3.档案记录的是一种社会实践领域中的经验事实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科学界把观察或实验所获得的事实称为经验事实。我们可以把它扩展到社会实践领域,即把过去发生的被如实记录的事实称为经验事实,即进入到认识领域的客观事实。经验事实构成认识的经验基础。经验事实是可证伪的,是在社会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客观事实而不是形而上学。档案记录的就是这种社会实践领域中的经验事实。

在此,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作为经验事实,档案事物形成于它所对应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后端。

档案本体(实体)形成于它所对应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进行过程中,而档案事物则形成于活动结束后(后端),是活动的“续生事物”[10],人们由此获得了人类活动所留下了的经验价值。如前所述,它与即时价值(现实价值)相区别。

第二,档案记录的经验事实需要鉴别后才可以称为科学事实。

经验事实并不等于科学事实,经验事实经过科学的检验、复核、确证后才能转化为科学事实。档案所记录的经验事实即使是客观的,但未必是科学的,档案史料也需辨伪。如所谓的“口述档案”,作为档案它只要是如实地记录了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口述活动,它就是真实的、客观的;但它的内容未必是科学的,作为史料,针对口述的历史对象它未必是真实的。即某某人的口述档案真实地记载了他的口述内容,但他的口述内容未必是真实的。两种真实性,所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前者是档案的真实;后者是内容的科学。诸如此类档案是真实的而档案所记载的人类活动是不科学的例子很多。

4.客观存在范畴与认识论范畴的事实记录

我们要区别客观存在范畴和认识论范畴关于事实解释的区别。

事实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范畴,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档案是一种记录历史事实的工具。从这一点上,我们档案工作者一直以保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为使命,并且在具体工作中通过收集、保管等环节来加以落实。

事实作为一种认识论范畴,即从哲学上讲,它是指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事件、现象、关系、属性、本质及规律性的总称。客观存在的事物、现象、关系只有被人的感觉和思维如实反映,并作为人们进一步认识和行动的依据,才被称为“事实”。进入到认识领域的客观事实即成为经验事实,经验事实是获得正确认识的经验基础。档案所记载的认识论范畴的历史事实,只有通过利用才能够得以体现。

基于以上特点,档案工作的所有环节,都在于使客观存在意义的“事实”和认识论意义的“事实”统一起来,使档案的经验价值得以实现。收集与保管环节解决的是客观存在意义的事实问题;开放利用的环节则主要解决认识论意义的事实问题。

5.档案记录着一种追求完整可追溯的历史事实

档案具有保持人类活动连续性的重要历史价值。档案所记载的历史事实是指对已发生的历史事件以符号记录的方式进行再现,并追求一种完整可追溯的历史再现。我们强调档案的完整性,其原因就在于我们要保持对象的“完整可追溯性”。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一方面,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档案不可能记录全部历史事实。如同历史不能再现一样,档案永远是被简化了的历史事实。但历史事实是“如何被简化的”呢?这与档案的形成、收集、鉴定等有关。一方面,历史不可能被全部记录,我们追求的只是主要的重要的历史事件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形成的原始符号记录也不可能被全部保存。因此,文档工作者通过划定归档范围、进行档案销毁等程序参与了历史事实被简化、被挑剔的过程,这也是档案价值形成的过程。

另一方面,我们要追求档案记录的完整性。虽然历史事实不可避免地被简化了,但就被记录的重要历史事实而言,档案工作者仍需贯彻“事实的完整可追溯”的思想,并且“保持档案的完整”已成为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内容之一。但无论如何,并不是所有历史事实都被记录下来,被记录下来的历史事实也没有全部归档保存为档案。我们追求的是“档案”(被记录、被保存的重要历史记录)的完整性,而非全部历史事实的完整性。

6.档案既具有直接经验价值也具有间接经验价值

经验分为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指亲身实践而获得的认知; 间接经验是指来自于别人的认知。与其他事物不同的是,档案的经验价值既包含直接经验价值,也包含间接经验价值。对于转换为档案利用者的档案形成者来说,档案带给自己的经验价值是直接经验价值,因为它是形成者的亲身经历,它因记录了自己的以往的实践而获得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其他人利用档案时,档案体现的是一种间接经验价值,因为它是别人的实践记录,它因记录了别人以往的实践而使利用者们获得间接经验价值。

档案经验价值主要是间接经验价值,这种间接经验价值在时间和空间两个范畴大大扩展了人们获得认知的途径。在时间上,由于档案是长时间的延续性记录,它可以使利用者的实践认知延伸到久远的过去;在空间上,由于档案是多数是别人甚至是别单位的实践记录,也使得利用者的实践认知的空间得以扩展。

主要作为间接经验的档案经验价值是重要的。每个人都把前人或别人的认识当作自己认知的起点。我们从前人或他人那里获得认知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利用作为前人或他人实践记录的档案。人类通过世世代代的经验积累和交流,推动着集体认知的发展。如果每一代人都摒弃前人的经验积累,一切都从头开始,那么人类的认知就会永远停留在较原始的低水平上,得不到较快的发展和提高。而且,档案所提供给利用者的间接经验因被利用者利用,而进入到利用的直接实践,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再利用者的实践中得到统一。

7.档案的信息资源属性

借用德国哲学界李凯尔特的价值原则(或称价值联系原则)理论,从理论上看,“价值附着于对象之上,使对象成为财富”[11]。那么,档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财富呢?档案是一种具有信息资源属性的财富。

信息被称为物质、能源以外的第三种资源。档案作为一种经验事实性信息,它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其属性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它是社会运行的自体(自生)信息资源。

所谓自体(自生)信息资源,是指档案是在人类活动内部产生、管理的,存在于人类活动内部,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与人身体的血液循环功能一样,档案作为社会的自体信息资源,它具有自产自用性,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能量。

第二,     档案是一种可再生性资源,具有不灭性。

可再生性资源原指可以重新利用的资源或者在短时期内可以再生,或是可以循环使用的自然资源。而档案信息资源也具有这样的特性。

与所有书面信息资源一样,档案是一种可以循环使用、可衍生的信息资源,这使它成为一种具有环保特性的珍贵资源。在数字环境中,它还成为一种具有共享性的信息资源,使这种珍贵资源的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档案是一种信息资源,但不能简单地说档案价值是信息价值。原因有二:第一,档案是信息家族的组成部分,信息与档案是大概念与小概念的关系,我们不能把一个大的范畴等同于一个小的范畴;第二,信息价值是指信息类事物所具有的价值,它并没有具有说明它到底是一种什么价值。(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