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清晰,档案学研究中的逻辑视角
我曾经看过一则“没文化可怕?没逻辑才可怕”的推文。这篇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o00vlPVDOF_80wUuWEihew)是北大出版社为《逻辑学是什么》一书所撰写的。
推文一开始就指出“逻辑是一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但是在现实中真正有逻辑的人并不多。缺乏逻辑性是很多人思维方式上常出现的问题,也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既好笑又让人生气的“奇葩逻辑”和“强盗逻辑”。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神逻辑”在逻辑学中被称为“谬误”。告诉我们谬误可以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并对“概念混淆”“合举”“分举”“诉诸起源”“循环论证”“诉诸无知”“人身攻击”等常见“谬误”,用逻辑学中的谬误理论进行了各个“击破”。
在这篇推文的最后作者感慨的说:“有些可悲的是,现在仍有许许多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无数次地犯着这些逻辑错误。可见,我们的逻辑教育任重道远。”
的确,这种“谬误”在档案学研究当中也时有发生。最常见的就是“概念混淆”。
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类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抽出本质属性而成。概念是人们思维与研究中运用的基本素材。
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即其涵义和适用范围。概念清晰就是指概念的涵义和适用范围清楚、明确,不混乱、不含糊、不交叉。概念清晰既是进行正确思维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也是进行学术研究的起码逻辑规范。
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词或词组。但在档案学研究中,却常常可以见到和看到一些研究者,其所撰写的文章在使用词或词组时,或没有明确的概念,任意想象,信马由缰;或在几个相似但不相同的概念间,随意切换,忽东忽西,忽左忽右;或使用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涵义,似是而非,随心所欲;或随便改变概念的外延,肆意改变外延的大小,任性而为。
比如,在档案潜在用户研究中,就有研究者就将档案、档案馆、档案机构、档案机关相混淆。进而将档案潜在用户、档案馆潜在用户、档案机构潜在用户、档案机关机构潜在用户混为一谈。
当然,概念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但在进行档案学研究时,在撰写档案学学术论文时,在一篇文章中,必须做到概念清晰。问题是有些档案学研究者,却对此不以为然。在审稿时就曾看到,有作者轻描淡写地表示“许多文章对“档案馆”这一研究对象并没有准确的界定。因此,笼而统之的提出如下建议……” 这样的表述,除了让人愕然,也让人无语。
概念不清的问题,说客气些是基本差,功力不够;说婉转些是不够认真,态度轻慢;说学术些是逻辑性不强,思维混乱;说严肃些是故意为之,偷换概念。这些情况,在动辄本科、硕士学历的作者中也并不少见。是水平问题,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无论是什么原因,档案学研究中的逻辑视角,都是一个值得关注,且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的逻辑教育,同样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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