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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怎么做?

2018/6/28 10:45:08      点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也涉及重要的档案工作。如何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保证档案工作正常运行,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我们从机构改革实施伊始就应同步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宣传引导是基础


加强档案重要性的宣传。目前部分单位对档案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的宣传还不到位、不深入,对档案的收集、保护和利用有所欠缺。要通过制定专门文件、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持久地宣传档案的重要性,强化干部职工的档案工作意识。


深化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有些干部职工档案意识不强,认为机构改革那么多重要事情,一点文件、材料丢了就丢了,不算大事。针对这样的错误观念,应进一步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画出行为“红线”。


宣传覆盖非档案岗位工作人员。不少非档案岗位的工作人员保存着应该归档的重要文件、声像、资料、证书、实物、照片等,这些档案很可能随着人员岗位变动而不知所终。要加强对非档案岗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档案资料交到档案部门。


 厘清责任是保证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在机构改革具体实施前,行政管理部门应专门出台配套文件,明确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移交、保管的原则和要求,同时举办专题培训班,讲解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要求及多发问题、应对措施,还可抽调专业人员深入相关单位作实地指导和督查。


“撤并转”部门要做细档案管理的每个环节。这是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要把档案处置纳入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各单位办公厅(室)牵头抓总,所有内设机构都有责任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催收、清理、汇总,文秘、机要、档案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二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照标准,对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编目,编制好移交清册,连同本单位的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材料,及时、完整进行移交。


三要严格按照机要保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档案的保密和管理,防止因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导致档案无人监管,发生档案流失和失泄密事件。


四要妥善处理好档案归属争议问题,涉及职能拆分的机构难免会对一些档案的归属产生争议,应及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共同协商和研究解决办法。


新组建部门要立即启动档案管理工作。在部门“三定”方案中要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工作经费,并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形成从文件拟制、办理、管理到整理、移交、归档等一系列规范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划分全宗、分类、立卷、编制案卷目录等基础工作,抓好人员培训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使档案管理从部门组建之初就走上正轨。



 把握原则是关键


预防为先原则。要建立严密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档案。在人员岗位调整前,由所在单位办公厅(室)造册登记,督促其将档案资料提前移交和清退,做到其手上所有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否则暂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及时补救原则。如不慎发生档案丢失、损毁,应第一时间想办法补救,时间越短效果越好。各单位应指定“救火”专员,对于丢失的文件,主动协调发文单位查找和索取原文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补存入档案;对于实物类档案,应以文字形式作好说明后存档,以便以后查阅。


违法必究原则。在机构改革中,应特别注意防范五种违法违纪行为: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出卖或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对于逾越法律“红线”的行为,要违法必究、违者必惩、惩处必严。



延伸阅读


2007年11月,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8年6月9日是第11个国际档案日,国家档案局将今年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活动主题定为“档案见证改革开放”。